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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藏大臣和噶厦哪个影响力大,噶厦的职权范围

清朝时期驻藏大臣和回疆事务参赞大臣的区别

驻藏大臣和噶厦哪个影响力大,噶厦的职权范围

(*?↓˙*) 乾隆十六年以后,清朝命令诸噶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领导下,办理西藏政务。1959年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又称噶厦政府。噶厦设有噶伦四人,三俗一僧,他们的地位是三“堆穷”基本没有人身自由,大部分人必须世世代代为农奴主服务。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驻藏大臣撤离,达赖喇嘛土登嘉措返藏并掌握了西藏军政实权。1912年至1959

1751年,乾隆正式将西藏政教大权授予七世达赖噶桑嘉措,影响深远的驻藏大臣制度和噶厦政权体系确立。乾隆确定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十三条》也正式成为此后处理中央与西藏关系的纲领同时,为了让僧俗贵族互相牵制,防止擅权,又设立译仓(秘书处),噶厦的公文、政令,需经译仓审核铃印后才能生效,这就有利于提高和加强驻藏大臣直接处理地方事务的权力。《西藏善后章程

由上可知,同样是地广人稀与政教事务混杂,回疆的伯克制是清廷适应以城为中心进行区域联防的特殊策略,噶伦制与噶厦的完善则是以卫藏为中心来统摄全藏的驻藏大臣辅助体制。西藏的驻驻藏大臣和噶伦由清朝直接任命,因此,西藏主要的职务分为,一级: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叭,二级:噶伦,三级:噶厦。其中在控制达赖喇嘛上,乾隆设立了金瓶掣签,通过这个确立达赖喇

颇罗鼐死后,1751年,乾隆正式将西藏政教大权授予七世达赖噶桑嘉措,影响深远的驻藏大臣制度和噶厦政权体系确立,乾隆确定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十三条》也正式成为此后处理中央与西藏关而此时的中央政府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艰难时期,只得延续已有的权力格局,即自晚清以来,驻藏大臣地位下降直至不保,由达赖喇嘛和噶厦掌权的格局。1912年5月初,北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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