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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招标后协商不一致

阴阳合同案例分析 2024-01-08 17:25 822 墨鱼
阴阳合同案例分析

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招标后协商不一致

╯^╰ 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法律主观: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权益与义务内容是一致的,但也有的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导致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这时就要按照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出台的先

一、案例A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B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双方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大于招投标文件的服务采购需求),其它合同价施⼯合同与招投标不⼀致的,属于阴阳合同,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权利义务。《招标投标法》第四⼗六条 招标⼈和中标⼈应当⾃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

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权益与义务内容是一致的,但也有的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导致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这时就要按照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出台的但在实际应用中,时有出现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情况,由此给工程价款的结算带来争议,影响合同的履约。那么,当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时,是应当以双

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三者的内容应互相印证、统一。但现实中由于操作等问题,存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这三者的效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而不是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同。1、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

“招标人和中标人理应自中标通知单传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书。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可再次签订背驰合同书实际性內容的别的协议书。”1,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办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当承诺没有做出时没有法律约束。合同质量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以合同为准。应该是以合同为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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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后协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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