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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权由谁提出,制宪权主体

制宪权的概念最早是谁提出的 2023-08-30 18:54 631 墨鱼
制宪权的概念最早是谁提出的

制宪权由谁提出,制宪权主体

根据我所阅读的范围,最早提出新中国制宪权问题的是肖蔚云教授,3]较完整论述制宪权理论的是《宪法学原理》上)。4]虽然他们对制宪权的论断不一定能为法学界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制宪权是创制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也是宪法制定行为的一种依据。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

↓。υ。↓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

●△● 而要制定宪法就必须解决制宪权应由谁来行使的问题,否则必然会影响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权法的权威性。宪法发展史显示,最早提出制宪权的当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著名思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国的制宪权和立法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从1949年10月到1954年10月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召开,所以当时的立法权由中央人民政

⊙▂⊙ 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权概念由西耶斯提出,国民拥有制宪权。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修宪权也属于人民。二)制宪机关1.概念:国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但在运行上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制宪权即创制宪法的权力。通说认为,制宪权是一种高于国家权力的特殊权力,它产生国家权力。只有它不依赖与国家权力时,才能真正制定出符合宪政的宪法,才能产生有限政府。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它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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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制宪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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