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西耶士提出并系统阐述制宪权理论,认为唯有国民才有制 宪权、裁决宪法争端的权力,是为了应对当时第三等级和特权等级存 在的重大“宪法”分歧,证成第三等级的政治愿望,建...
08-30 631
制宪权的概念最早是谁提出的 |
制宪权由谁提出,制宪权主体
根据我所阅读的范围,最早提出新中国制宪权问题的是肖蔚云教授,3]较完整论述制宪权理论的是《宪法学原理》上)。4]虽然他们对制宪权的论断不一定能为法学界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制宪权是创制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也是宪法制定行为的一种依据。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
↓。υ。↓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
●△● 而要制定宪法就必须解决制宪权应由谁来行使的问题,否则必然会影响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权法的权威性。宪法发展史显示,最早提出制宪权的当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著名思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我国的制宪权和立法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从1949年10月到1954年10月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召开,所以当时的立法权由中央人民政
⊙▂⊙ 制宪权属于人民。制宪权概念由西耶斯提出,国民拥有制宪权。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修宪权也属于人民。二)制宪机关1.概念:国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但在运行上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制宪权即创制宪法的权力。通说认为,制宪权是一种高于国家权力的特殊权力,它产生国家权力。只有它不依赖与国家权力时,才能真正制定出符合宪政的宪法,才能产生有限政府。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它是国家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内容页尾部广告(手机) |
标签: 制宪权主体
相关文章
可见,西耶士提出并系统阐述制宪权理论,认为唯有国民才有制 宪权、裁决宪法争端的权力,是为了应对当时第三等级和特权等级存 在的重大“宪法”分歧,证成第三等级的政治愿望,建...
08-30 631
〔作者简介〕张翔,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原题为“宪法还是宪制,规范还是描述?——《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序二”。 忠夏为这本宪法学方法论...
08-30 631
费德勒权变理论的优点: 1、其理论得到了大量以经验为依据的研究的支持。 2、通过思考工作情境对领导者的影响,权变理论拓展了我们对领导力的理解。 3、权变理论有预见性,因此提供了...
08-30 631
8.7领导的权变理论(下)1、【单选题】不指导下属工作也不参与关系建立的领导风格是() A、参与型 B、说服型 C、指导型 D、授权型2、【判断题】当工作群体内部比...
08-30 631
tar -xjvf ***.tar.bz2 +++++++++++++++++++++++++ 简介 参数: -c:建立一个压缩档案的参数指令(create 的意思); -x:解开一个压缩档案的参数指令! -t:查看 tarfi...
08-30 631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