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
01-02 399
生产性的服务业6大类 |
生产性服务业加计扣除,加计抵减四项服务范围
1、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享受条件】1.增值税一般纳生产性服务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比率,生活性服务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比率。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
>﹏< 三是由于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比例不同,应在准确判断不同服务的销售额比重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其加计扣除比例,避免多加计或少加计抵减额。2.准确计算加计抵减额(1)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网站标识码:bm29190001粤ICP备19143301号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4213号展开边栏政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2023年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具体内容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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