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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可以一夫多妻吗,民国叫旧中国吗

1949年前可以一夫多妻吗 2023-02-21 06:34 372 墨鱼
1949年前可以一夫多妻吗

民国时期可以一夫多妻吗,民国叫旧中国吗

智慧点滴网»婚嫁问答»婚恋结婚»结婚习俗»民国时婚姻法规定可以一夫多妻吗民国时婚姻法规定可以一夫多妻吗八字合婚爱情塔罗旺夫女人三生三世男方姓名男方生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由于当时军阀混战,不少有钱有权的人依然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直到1950年5月1日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一夫一妻多妾制规定,妻子死后,妾是不可以转正为妻子的,妻不能出现两个人。民国时期的婚姻从制度上来讲,主要经过了两个阶段。一是北洋政府初期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二是国民政府时期的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正式实行一夫一妻制,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一夫多妻的

因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了,明文规定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旧社会的一夫多妻制,丢进了历史垃圾堆中。其实,一夫多妻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准确,应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这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

民国时期的情况和现在有着很大的不同,民国一方面推翻了满清的统治,另一方面又继承了它的一些东西,所以在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是实际上还是允许或者默许一夫多妻的,主要其实在民国时期,政府也曾宣布过取消一夫多妻制,只是由于社会原因没有真正实行过。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规定公务人员不得纳妾。这个规定基本上还算得到执行。新中国成立伊始,颁布的第

1912年,即民国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才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走不可以。民法第四編親屬(中華民國20 年5 月5 日施行)第九百八十五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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