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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管理部门应对压力容器的

压力容器 2023-08-24 13:40 812 墨鱼
压力容器

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管理部门应对压力容器的

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个人买卖移动式压力容器违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

?^? 二十七、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职权名称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处罚职权依据【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3年6二十七、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

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压力容器并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1 案情简介2021年6月11日至22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班,对江苏省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

第八十三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以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无业务系统无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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