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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限额,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计算其他费用加计扣除限额是否按每个研发项目计算不得超过10%

加计扣除限额,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项目a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0万元[9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10万元;项目b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1.11万元[10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前五项是全额扣除,而“其他相关费用”扣除为限额扣除——不得超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记入当期损益的,可以就是扣除,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

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万元,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企业发生的研发费享受加计扣除时其他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10%,计算其他费用加计扣除限额是否按每个研发项目计算不得超过10%? 《国家税务总局关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为帮助纳税人全方位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我举例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发布时间:2023-08-17 16:59: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分享至: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

5.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即不含“其他相关费用”的允许扣除的加计扣除费用=160-15-10-25=11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 110÷(1-10%)×10%=12.22(万元);那么,甲公司合计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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