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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合同的法律性质 |
代销和包销的法律关系,证券法中代销的法律关系分析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的特点是: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一、包销法律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是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现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
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代销是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发行股票,向社会公众出售,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自己不购买未发行出去的部分。包销和代销是承销的两种形式,包销和代销的最大区
包销是指承销公司将股票一次性购买,再卖给投资者,未售完的股票由承销公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销是指代替企业销售,不用自己承担未售完的股票,风险更小。法律依据:《公司法》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包销商与出口人之间是买卖关系。2、风险不同:独家代理不承担经营风险;包销人担风险,负盈亏;3、目的不
(1)具有委托代理销售关系之特性。《合同法》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3.代销与包销最大的不同在于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前者仅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后者实质上是股票购销关系。4.代销方式下,在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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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证券法中代销的法律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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